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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10-13

如皋市建筑工程管理局文件  皋建管〔2012〕47号  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各规划建设分局、各镇建设服务中心、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今年以来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短期内连续发生几起安全生产事故,严重影响了我市社会和谐稳定。为彻底扭转我市建筑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确保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现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

  如皋市建筑工程管理局文件

  皋建管〔2012〕47号

  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规划建设分局、各镇建设服务中心、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今年以来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短期内连续发生几起安全生产事故,严重影响了我市社会和谐稳定。为彻底扭转我市建筑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确保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现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皋政办发[2012]158号)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认识

  建筑工程是安全生产风险较高的领域之一,推进项目建设,是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加强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是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何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重要保证。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高度关注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提高履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自觉性和有效性。

  二、切实履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职责

  根据《关于强化主体功能区行政审批和行政意见》(皋办[2009]95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主功能区行政授权的意见》(皋委发[2011]63号)以及按照长江镇(如皋港区)规划建设分局受充分授权,全权负责辖区内各类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核发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如皋经济开发区(柴湾镇)、如城镇、软件园(桃园镇)规划建设分局受授权,全权负责规划建成区内工业项目和规划建成区外各类项目(房地产除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核发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其余16个镇范围内报建工程施工许可证仍在市建管局办理,各主体功能区和各镇辖区内农民建房和非报建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各主体功能区和各镇负责,市建管局负责业务指导,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职责。

  三、切实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管理制度,制定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日常检查,做到责任明确,防范措施到位。

  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标准和规范,认真审查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督促施工企业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施工企业拒不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停工整顿。

  建设单位要依法办理施工许可、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制度手续,依法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并落实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

  四、切实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强化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的监管。现场安全员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应做好安全日志、隐患排查、登记、整治、督办、验收等安全资料收集整理工作,严格项目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施工员等)上班考勤制度,真正做到建筑施工现场有人管事、有人办事。

  强化对施工企业开展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监管。施工企业负责开展农民工“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现场项目部负责每天开展班组岗前警示教育工作,特别是对新上岗的工人,开展“三预”(预想、预查、预防)岗前教育,监督上岗人员落实“三宝”安全措施(佩戴安全帽、安全带、检查安全防护网等设施),努力提高一线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意识,自觉遵守劳动工作纪律,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强化项目部安全生产履职监管。施工企业未办理安全报建、工程意外伤害保险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模板制安、塔吊、物料提升机等大型起重机械安装、拆除以及施工现场用电严格按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并经监理企业项目总监审核通过的技术方案执行,严禁无资质企业从事上述业务,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杜绝违章作业。

  五、要进一步完善建设手续,规范市场行为,加强队伍管理。

  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等建筑工程项目,应按《建筑法》等相关法规,必须齐全相关资料,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办理工程报建、审图、质监、安监、施工许可等相关前期手续,并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承接工程业务。严格自身管理,加强对专业工程施工和劳务队伍的检查、监督和管理,防止因市场行为和队伍管理方面存在问题而导致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特此通知。

  如皋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一日